一、学校名称:唐山学院
二、学校代码:11033
三、学校层次:普通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院概况:唐山学院地处河北省唐山市市区,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融合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六、招生专业和计划:
唐山学院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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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录取规则:
1、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2、按照国家考试招生规定的程序、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统一录取。
3、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学校执行河北省普通专科升本科录取投档规则,考生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成绩均需达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专项、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专项、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需达到本校的最低出档分数线。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八、学费标准
1、学费标准见“六、招生专业和计划”。
2、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分为500元/年、800元/年、1200元/年。
九、学籍管理
入学报到及学籍注册。被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应持有关证件按时到校报到。被录取的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在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艺术类专业水平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十、证书颁发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唐山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唐山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大学西道162号
咨询电话:(0315)2792205、279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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