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唐山学院⒉学校代码:110333.学校层次: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学院概况:唐山学院地处河北省唐山市市区,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融合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三、录取规则
普通专升本录取原则遵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执行。各专项、各专业投档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实行征集志愿录取。
四、学费标准
1.学费标准见“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2.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分为500元/年、800元/年、1200元/年。
五、学籍管理
入学报到及学籍注册。被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应持有关证件按时到校报到。被录取的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在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艺术类专业水平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六、证书颁发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唐山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唐山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其他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大学西道11号;邮政编码: 063000
咨询电话:(0315) 2792205
学校网址: http: //www. tsc.edu.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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