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
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要求,为做好我院专升本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应届专科毕业生
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我院2023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我院普通专科毕业生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按照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待遇报考且只能报考一次。
3.退役大学生士兵
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时为我院普通全日制专科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专科学业的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退役前已取得退役前已取得我院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2022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及2023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其中,符合条件的2023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加2023年或2024年普通专升本,且仅可参加一次。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二、资格审核及网上报名
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所有考生(含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23年2月12日9时-15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ebeea.edu.cn),进入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下同)注册相关信息,接受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考考生要核对确认本人所填报信息,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
应届专科毕业生网上注册相关信息后,系统将对其信息与学籍数据进行审核比对,通过审核并经考生本人确认后,即可获得报考资格。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含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网上注册相关信息后,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即获得相应报考资格。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需于2月11日前向招生就业处招生办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复印件各1份,考生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字,下同):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基层项目服务证书。
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基层项目服务证书等佐证材料照片。
2.原建档立卡应届专科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原建档立卡考生需于2月11日前向招生就业处招生办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建档立卡相关证明材料〔县级及以上乡村振兴局(办)提供的证明或国扶系统查询界面截图并打印后加盖县级及以上乡村振兴局(办)公章〕。
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建档立卡相关证明等佐证材料照片。
3.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需于2月11日前向招生就业处招生办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本人身份证、退出现役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专科毕业生除外)。
若2023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暂未获得退出现役证,须提交承诺书(详见附件),待获得退出现役证后,及时提交生源学校审验,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
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退出现役证(或承诺书)、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佐证材料照片(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上传相关证书佐证材料照片)。
2月12日-17日,我院对上述三类考生填报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并将审核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最终通过名单以公示结果为准,请报名的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公示结果,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三、其他事宜
1.2023年2月5日至2月11日期间,我院符合报名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原建档立卡考生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如因其他原因不能到校提交材料的,可以将报名申请、资格审核材料邮寄至学校,邮寄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黄河西路49号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招生办,收件人:杨明老师,联系电话:0317-7587123。
2.考试内容、时间及其他安排等内容请查阅《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公告》。
招生就业处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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