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学校性质及概况
第一条 学校性质及概况
学校名称: 保定理工学院
学校代码: 13891
办学层次: 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 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保定理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院校,纳入国家 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学校地处河北省保 定市, 目前在校生两万三千余人。
学校设有资源与工程技术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艺术 学院、经济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和基础课教 学部、体育课部、思政教学部等 9 个二级教学单位。现开设地质 学、土木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环境设计、学前教 育等 38 个本科专业,学前教育、大数据与会计、计算机应用技 术、环境艺术设计、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等 12 个专科专业,形成了以地学为特色,工科为主体,理、经、 管、文、艺、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
学校十分重视教学队伍建设,经过长期的建设与发展,逐渐 形成了一支能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结构日趋合理的师资队伍,为人才培养提供可靠的师资保障。 同时, 为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优良的品格,对学生实施准军校式管理。
在校生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 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经济困难者,可向学校勤工助学管理中心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学校设置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 策和招生计划,并对重大招生事宜做出决策。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三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最终以河北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四条 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 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 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五条 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学校执行河 北省普通专科升本科录取投档规则,考生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 (职业适应性) 成绩均需达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专项、 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专项、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 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 顺延录取。
第六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 考查 成绩需达到本校的最低出档分数线。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 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 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 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第七条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 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 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新生入学前必须取得专科(高职) 毕业证书,因故 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按 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第五章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第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 由保定理工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 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符 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保定理工学院 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河北省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政 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办公室。
电 话: 0312-216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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