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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2年普通专升本科招生简章

2022-03-05    作者:文雅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2年普通专升本科招生简章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坐落在被誉为“第二延安”和“长城博物馆”美称的冬奥名城张家口市,占地面积810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学校始终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现有建筑学、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权点,土木水利、艺术、机械、电子信息4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类别,42个本科专业,其中9个本科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2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5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2个省级研究生培养基地,3个省级教育创新高地,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众创空间),1个河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坚持“立足河北,面向全国,服务区域经济和建筑行业”的办学道路。学校在全国、尤其是在建设行业享有盛誉,被誉为燕赵大地建筑业的“黄埔军校”。


招生计划:

院校名称 招生专业 联考专业 招生
计划
专业
类别
授予
学位
教学
地点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机械电子工程 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 10 理工 工学 校本部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 10 理工 工学 校本部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交通工程 40 理工 工学 校本部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勘查技术与工程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交通工程 40 理工 工学 校本部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电子信息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自动化/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信工程 40 理工 工学 校本部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电子信息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自动化/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信工程 40 理工 工学 校本部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网络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0 理工 工学 校本部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物联网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0 理工 工学 校本部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 40 理工 工学 校本部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 40 理工 工学 校本部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英语 翻译/商务英语/英语 60 外语 文学 校本部


录取原则:
 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学校执行河北省普通专科升本科录取投档规则,考生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成绩均需达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专项、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专项、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专业综合考查成绩需达到本校的最低出档分数线。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需达到本校的最低出档分数线。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被录取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在新生入校后 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由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本章程由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专科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0313-4187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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