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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通知

2022-02-11    作者:文雅


衡水学院

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通知


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下发《2022 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专升本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精神,现将《2022 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附件1)转发,请认真学习领会,并遵照通知要求布置本院系专升本报名工作。


二、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对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三类考生资格审核的要求做如下安排:


1.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于2022 年 2 月22日前向我校招生办提出报名申请(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同时将个人报名基本信息表(附件2)、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基层项目服务证书等佐证材料电子版发至衡水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箱hsuzs@163.com(邮箱标题采用“2022年基层服务项目报名+本人姓名”命名方式),我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验,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7天并及时受理举报事宜。


2. 原建档立卡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

报考“专升本专项计划”的原建档立卡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致,须按规定的时间(3月11日 9 时至 3 月 15 日 17 时)在专升本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工作,自愿选择报考“专升本专项计划”的原建档立卡考生于 4 月 21 日前向学校所在院系提交报考“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资格审核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建档立卡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 2 份复印件)。各院系负责人要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原件审验无误后退回,2份复印件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本院系公章后,于 4月 22 日将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报名表(附件3)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材料统一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行政楼418房间)。


学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公示“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计划报考名单”并及时受理举报事宜。公示7日期满,招生办将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招生计划”考生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数据库文件。教育考试院对我校上报的名单与国家扶贫库数据进行比对确认,以教育考试院的确认结果为准。报考“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不允许更改报考身份。


3.退役大学生士兵。

毕业于河北省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高职)学历且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的2021 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入伍时为河北省内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专科(高职)学业的 2022 年普通应届毕业生。请于 2022 年 2 月 22日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报名申请(附件4)(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同时提交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22 年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服役期间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电子版发至衡水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箱hsuzs@163.com(邮箱标题采用“2022年度退役士兵+学生姓名”命名)。


学校要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7 天并公布本校举报电话并及时受理举报事宜。


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高职)学历且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的2021 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入伍时为省外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专科(高职)学业的 2022 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参照《2022 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学校公示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

举报电话:0318-6016093。

举报邮箱:hsuzs@163.com。


四、其他事宜

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录取及其他安排请查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衡水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2年1月16日

附件详情可登陆学校官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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