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
教育考试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 2021 年我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工
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校 2021 年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
2.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 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 格)3 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按照应届专科(高职)毕 业生待遇报考且只能报考一次。
3.退役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且具有河北户籍的 2020 年度退役士兵;入伍时为河北省内普通 专科(高职)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专科(高职) 学业的 2021 年普通应届毕业生。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5.考生按照原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报考,确有特长者可以跨科类或跨专业(医学类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除外)报考。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 理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 号) 和国家《护士条例》有关要求,报考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的考生,原学专 业应与报考专业保持相同。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1.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实行网上报名、网络缴费,考生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2021 年 3 月 1 日 9 时至 3 月 5 日 17 时,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zjbks.hee.gov.cn)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选择报考专业、提交报考信息、网络缴纳考试费用,完成初次报名;考试成绩及各专业选拔最低控制分 数线公布后,上线考生于 6 月 10 日 9 时至 6 月 15 日 17 时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按报考专业填报 1-5 个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 是否服从调剂。请考生按照以上两个报名阶段的时限要求完成 志愿填报,各阶段报名时间截止后,未按要求报名的考生,不再安排补报。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前向毕业学校主管部门提出报名申请,同时提交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基层项目服务证书等佐证材料电子版。各生源院校要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验, 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须于 2 月 28 日前将符合报名条 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考生基本信息导入专接本报名系统。报考考生相关信息导入专接本报名系统后,考生即可登录专接本报名系统,登录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 份证号后 6 位,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密码。 3 月 1 日 9 时至 3 月 5 日 17 时,考生登录报名系统 (http://zjbks.hee.gov.cn)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选 择报考专业、提交报考信息、网络缴纳考试费用,完成初次报 名。初次报名结束后,有关报名信息查询、准考证打印、成绩及分数线查询、填报院校志愿等工作,均和其他考生相同,由本人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再另行通知。
3.大学生退役士兵。毕业于河北省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高职)学历且具有河北户籍的 2020 年度退役士兵和退役后在河北省普通高校完成专科(高职)学业的 2021年普通应届毕业生,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前向毕业学校主管部门提出报名申请,同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佐证材料电子版。各生源院校要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 格审验,并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后须于 2 月 28 日前将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考生基本信息导入专接本报名系统。报考考生相关信息导入专接本报名系统后,考生即可登录专接本报名系统,登录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 6 位,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密码。 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高职)学 历且具有河北户籍的2020年度退役士兵,于2021年2月22日前将身份证、毕业证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佐证材料电子版以及个人联系方式发至电子邮hbzjbwzl@126.com。 3 月 1 日 9 时至 3 月 5 日 17 时,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登录 报名系统(http://zjbks.hee.gov.cn)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选择报考专业、提交报考信息、网络缴纳考试费用,完成初次报名。初次报名结束后,有关报名信息查询、准考证打印、成绩及分数线查询、填报院校志愿等工作,均和其他考生相同,由本人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再另行通知。 4.缴费标准。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冀财税〔2016〕126 号文 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艺术、体育类每生 120 元,其他类别每生 100 元(公共课与专业课合计)。 2021 年 4 月 17 日至 4 月 23 日,报名考生可登录专接本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院校参加考试。
二、考试
(一)考试内容
专接本考试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
1.公共课考试分为文史、医学、理工、经管、农学、艺术、体育、外语八类。文史、医学类专业考政治、英语;理工类专业考高等数学(一)、英语;经管、农学类专业考高等数学(二)、英语;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英语;外语类专业考政治。英语、 高等数学、政治各科满分 100 分,各科考试时间 60 分钟。
2.专业课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文史、医学、理工、经管、农学类专业课满分 300 分,外语、艺术、体 育类专业课满分 240 分。外语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不进行口语、听力测试。艺术、体育类专业的专业理论与专项测试成绩原则上各占 50%。 考生可登录专接本报名网站下载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说明。
(二)考试时间
公共课考试安排在 4 月 24 日上午进行,实行一次发卷,统 一收卷。文史、医学、理工、经管、农学类公共课考试时间为 9:30 至 11:30;艺术、体育、外语类公共课考试时间为 9:30 至 10:30。 专业课考试安排在 4 月 24 日下午进行。文史、医学、理工、经管、农学、外语类专业课考试时间为 14:30 至 17:00;艺术、体育类专业理论与专项测试时间及地点由各考点院校自行确定并提前在专接本报名网站公布。
(三)考试地点
2021 年专接本公共课及专业课考试均在指定考点进行,考生应按照本人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三、选拔录取
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总成绩分专业类或专业划定。录取时,按照上线考生考试总成绩实行平行志 愿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 被录取的考生应在专接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接本入学资格。
四、具有普通专科(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 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 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有关 要求,2021年专接本考试继续面向河北省具有普通专科(高职) 毕业学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 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初次报名结束后,由招生院校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录取比率要求,单独编 制相关专业招生计划,于 6 月 10 日前在报名系统公布。考试成 绩及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上线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各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填报 1-5 个院校平行志愿, 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未经学校主管部门审验,自行在专接本报名系统完成初次报名的2021年应届毕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均按普通考生进行录取,不再享受计划单列、单独录取政策。
五、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计划招生办法
为助力脱贫攻坚行动,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省 2021年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继续设立“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招生计划”,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 单独录取的办法。
(一)报名条件
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校 2021 年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且经审核通过认定为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
(二)报名办法及要求
报考“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致,须按规定的时间(3月1日—3月5日)在专接本报名系统完成初次报名及缴费工作,并于3月10日前向生源院校提交报考“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招生计划”的资格审核材料, 提交的审核材料包括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建档立卡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各生源院校要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原件审验无误后退回,复印件一份由生源院校留存,另一份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于3月31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各专科生源院校负责汇总本校“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计划报考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布本校举报电话并及时受理举报事宜,由生源院校负责与考生生源所在地扶贫部门核对查验。各生源院校要与考生本人核对,确属考生本人自愿报考“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计划”, 确保有资格的考生不漏一人。公示期满,由各生源院校向省教育厅报送“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招生计划”考生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数据库文件(数据库结构见附件2)。教育厅对各高校上报的名单与国家扶贫库数据进行比对确认,以教育厅的确认结果为准。报考“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不允许更改报考身份。
(三)计划编制及录取
“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招生计划”由招生院校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单独编制相关专业招生计划,于 6 月 10 日前在报名系统公布。考试成绩及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上线的建档立卡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各专业“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计划”招生计划,填报 1-5 个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六、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务管理
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是专科(高职)毕业生进入本科高校继续深造的重要渠道,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建设培养应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任务,考试安全是专接本考试选拔工作的基础。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专接本考试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健全规章,从严治考,推进专接本考试环境治理不断深入。
各考点院校是组织考试、维护考试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成立由院校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校考试工作的统筹研究、部署、 协调等事宜;要加强对考务人员的管理、培训和教育,特别是 组织考务人员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条款,用法律法规约束考务人员行为,严防工作人员协同舞弊;要认真梳理工作流程,细化安全责任,明确岗位职责,让每个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掌握政策红线;要进一步加强试卷保密室建设和标准化考场建设,实现考场视频监控全覆盖、无死角;要在考点显著位置张贴、悬挂警示标语,营造严肃的考风考纪环境,并切实为考生做好服务工作;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配备金属探测仪、手机信号屏蔽仪和储物柜等设施设备,安排专人负责检测和保管考生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坚决禁止考生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带入考场;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对专接本考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重点督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专接本考试安全、 有序、平稳进行。 各生源院校要认真组织好考生报名工作,选派工作作风优良、业务素质过硬的工作人员负责学籍核查、考生电子照片上传等关键环节工作;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与相关人员签署责 任状,将责任落实到人,出现徇私舞弊情况时,进行责任倒查, 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立足教育和预防,切实加 强对考生的考前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刑法修正案(九)》、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考生和有关人员认识到舞弊的严重法律后果, 引导考生诚信考试;要形成对舞弊行为的强大威慑,各生源学校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考试舞弊的四种犯罪行为认定、考生违纪作弊及其处理办法,特别是“替考者和被替考者都将被开除在学阶段学籍并移送公安部门”的警示标语。 考生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将依据河北省专接本考试及各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